招標公告(更正)
項目編號:CYFW2017GK017-CT002
1.采購條件
本項目"哈爾濱市道橋處2018年大宗主材合格供應商入圍項目"已經批準實施,采購人為哈爾濱市道路橋梁工程處,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擇優(yōu)選定供應商。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道橋處2018年大宗主材合格供應商入圍項目
2.2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3項目地點:哈爾濱市轄區(qū)
2.4采購項目的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哈爾濱市道路橋梁工程處2018年度主要材料供應商入圍招標,本項目共劃分為八個采購包,其中:
第一包:瀝青混凝土 ;(型號:AC-13、AC-16、AC-16改性、AC-20、AC-25、SMA)
第二包:干硬性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型號:C10、C15、C20、C25、C30)
第三包:三灰碎石、二灰碎石;
第四包:山皮石、級配碎石;
第五包:砂子(中砂);
第六包:荷蘭磚;
第七包:油漆;(市政道路橋梁方向)
第八包:涂料;(市政道路橋梁方向)
具體技術參數(shù)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潛在供應商可以針對上述任意采購包進行投標,也可以中標任意采購包。
2.5采購范圍:完成上述哈爾濱市道路橋梁工程處2018年度主要材料供應商入圍招標項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6計劃服務期:2018年4月20日-2019年4月19日。
2.7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對產品質量采購人在供貨期間將不定期進行抽樣查驗)
3.供應商(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采購要求潛在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其他組織;同時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包括: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采購活動前3年內(2015年03月01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行賄受賄記錄;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體要求:
第一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5.采購內容的生產廠家(要求距哈市周邊必須有自己的攪拌站)
第二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預拌混凝土專業(yè)承包資質
3.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4.產品合格證
5.無行賄犯罪記錄
6.采購內容的生產廠家(要求距哈市周邊必須有自己的攪拌站)
第三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第四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第五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第六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5.采購內容的生產廠家
第七包、第八包:
1.營業(yè)執(zhí)照
2.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無行賄犯罪記錄
5.采購內容的生產廠家或廠家授權經銷商
(3)上述包段均需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近3年內,至少具有一項合同額50萬以上(含50萬)類似業(yè)績(市政道橋方向)(須提供有效的合同、中標通知書(提供中標通知書需同時提供有效的合同)等相關佐證材料);
(4)參加此采購活動期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確定中標人并履行合同備案手續(xù)止的所有時間內,下同)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相關部門列入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沒有被相關部門限制投標或從業(yè)、投標期間未被相關部門列入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或異常名錄等僅限于投標人,不包括投標人下屬獨立法人或負責人性質的分公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均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名詞釋義:本條所稱單位負責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yè)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負責人等對外代表單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單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資額、股份或表決權,或者通過協(xié)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其他單位行為,如集團公司與下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供應商在購取招標文件時必須向采購人做出承諾,在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保證不發(fā)生任何違紀違法行為;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凡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均可針對本招標項目向采購人提出投標申請;
3.5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參加本次投標活動的可以是企業(yè)法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招標投標活動,應包括獲取招標文件、答疑會、可能發(fā)生的異議或投訴等,企業(yè)法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任一階段的開標會、資格審查等,企業(yè)法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須提供身份證明備查。投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人以投標代理人的名義代替企業(yè)法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投標,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4.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4.1擬參與本次采購的供應商可以按照本招標公告要求,根據(jù)本企業(yè)資質和承擔項目的實際能力,自由購取本項目招標文件。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順利實施,投標人購取招標文件時應向采購人提供滿足上述資格要求、與原件相符、加蓋投標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的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全責;
4.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18年03月27日至2018年04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有效的投標登記表、投標承諾、法人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附投標上一年度企業(yè)公示年度報告的網上打印頁,打印網址詳見營業(yè)執(zhí)照左下角)、資質證書、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類似項目業(yè)績等符合本招標公告要求的所有資格證明材料,到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報名室進行投標登記,獲取招標文件。聯(lián)系電話:4006998787-7(政府采購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售價人民幣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自理;
4.4如需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100元。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收到投標人寄送申請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2日內寄送。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在匯款單上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等,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5.1投標文件遞交的開始時間為2018年04月16日上午08時30分;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8年04月16日上午09時00分;
5.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開標地點為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16樓1602室開標大廳;
5.3投標人應于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委派專人將投標文件送達開標地點。采購人不接受以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形式遞交的投標文件;
5.4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將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 (http://www.ccgp.gov.cn)、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網(http:// www. hljcygl.com)上發(fā)布。
7.其他
7.1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8號)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供應商應以書面方式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向采購人提出質疑,采購人將自收到質疑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供應商的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本項目采購活動中如出現(xiàn)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進行質疑和投訴、以及惡意投訴、無理纏訴等行為的,將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對供應商及其項目負責人的行賄受賄檔案進行查詢,近三年內如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7.3本項目所需采購登記表、響應承諾等請在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下載(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關本次采購活動的其它事宜,請與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聯(lián)系。
8.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哈爾濱市道路橋梁工程處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黃河路2-10號
聯(lián) 系 人: 李琦
聯(lián)系電話: 0451-53608213
采購代理機構: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
郵 編:150001
聯(lián) 系 人:畢倩婷
聯(lián)系電話:4006998787-7(政府采購部)18904510899
授權傳真:0451-84348303
授權企業(yè)E-mail:chenyicaigou@163.com
服務電話:400-69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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